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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报道——道路运输服务篇

时间:2021-11-11 14:12:5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道路运输服务篇

  

  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评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要求,以“信用交通·新疆”建设为载体,推动信用建设与道路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切实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的道路运输支撑。

  推动政策制度建设

  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和相关规定,对《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实行)》等包括货物运输、维修、驾培四个领域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完善道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考核标准,强化制度保障,为全区道路运输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评价(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客运、货运(危货)、维修、驾培做出部署安排。经统计,3803家客运、货运、维修、驾培企业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已在“信用交通·新疆”网站公示并发布。对出租汽车行业AAA以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公示,AAAA级企业5家,AAA级企业18家通过复核。通过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引导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开展信用监管

  

  督促指导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信用交通城市”试点,推进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应用。制定《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客货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推出机制,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加强双公示工作 

  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要求,对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上报至新疆道路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步提升数据的规范和质量,确保“双公示”工作质量迈上新台阶。截止10月底,在系统内已上报行政处罚1.05万余条,行政许可6.7余条。

  我厅将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2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信用交通省)建设重点工作测评与要求(试行)〉的通知》和《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助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厅运输管理处  杨福平)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jtyw/202111/ffb849cd19cd430fa113effb17d11a3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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