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1 14:13:00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1月6日以来,伊春市迎来暴雪极端灾害天气,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11月8日18时,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启动全行业重大气象灾害II级应急响应,启动II级应急预案。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伊春市委市政府、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为全面做好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全体备战,“以雪为令”,全力以赴,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防管控措施,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一、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所属伊美大队执法人员在伊春高速路口配合疫情防控、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和过往车辆劝返疏导工作,督促提醒过往司机雪天路滑安全驾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对辖区内的出租汽车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提醒驾驶员控制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告知驾驶员遇到路面湿滑、能见度降低情况时的应急处置办法,确保恶劣天气行车安全。
三、对客运场站实行从严管控措施,对不具备发车条件的“两客一危”车辆实行从严管控,严禁涉险发车、涉险运营。加大“黑车”打击力度,坚决遏制车辆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金山屯超限检测点执法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针对恶劣天气,执法人员督促货运车辆驾驶员配备防滑、防冻设备设施,防止驾驶员在道路和车辆无安全保障的条件下涉险行车。6日至8日,金山屯超限检测点共检查营运货车980台,查处超载车辆一台,卸载货物7.3吨。
五、积极参加伊春市安委会组织的全市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督查组,开展全市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督查工作,对全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应对冰雪天气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的交通运输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