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5 14:40:19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受理范围
(一)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和道路客运经营的“黑车”;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利用网络服务平台违规发布揽客和组客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营运的组织者、牵头者,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
(二)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大货车违规超限超载,闯岗、拒捡、绕道、损坏公路设施,公职人员为超限车辆充当“保护伞”,执法人员不文明执法等行为。
(三)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站外揽客,包车客运违规经营等乱象问题。
(四)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行为和“黄牛党”带路躲避执法检查行为。
二、举报方式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电话:0458-3976231,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伊美区名人水岸公馆小区1号楼。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美大队举报电话:0458-360519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伊美区新兴中大街228号。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翠大队举报电话:0458-3687228,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乌翠区农健小区19号楼。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友好大队举报电话:0458-3298588,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友好区友好大街176号。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林大队举报电话:0458-3739944,举报邮箱地址:金林区金山屯镇公路客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