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4 07:01:29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交通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协作配合工作的通知》,提出“四个一” 工作机制,即建立一个机制、成立一个专班、共享一份清单、实施一个联动,共同破解交通项目用地用海保障难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建立一个机制。省级交通、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每季度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交通项目用地用海保障中遇到需省级协调的问题和困难。市、县两级交通、自然资源部门参照建立会商机制,共同商定提请上级协调解决的事项。
成立一个专班。省、市、县三级交通、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配合,成立交通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协调工作专班。交通部门在交通项目设计审查时,应邀请自然资源部门参加,将补充耕地资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纳入交通项目建设成本。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化批后监管和服务。
共享一份清单。省、市、县三级交通、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开工、建设、办理土地证等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建立交通项目用地用海保障需求清单,并及时交换相关信息。各地要科学整合交通项目,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列入国家重大交通项目、省级重点交通项目清单,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实施一个联动。省、市、县三级交通、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强化政策服务指导,指导交通建设项目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用地用海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用海手续的交通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工建设。(厅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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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gzdt/202107/t20210723_56541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