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0 23:34:43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日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出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改革意见,进一步落实落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改革相关工作,为优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营商环境、激发驾培机构提质增效内生动力提供了政策指引。
意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服务指南,加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单等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同时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意见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并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压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维护驾培行业秩序,促进培训服务质量提升,切实保障广大学员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改革,推出“计时收费、先培后付”新型服务模式,启动“跨驾校”培训试点,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满足群众差异化、个性化的驾培服务需求。目前,全省年均培训学员100万人次,人均培训费用呈现稳步下降趋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体保持高质量健康发展态势。
下阶段,我省将继续深化行业改革向纵深推动,全面推动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在全省推广应用,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培训质量和行业监管水平。(厅运输处、省运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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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gzdt/202107/t20210719_56510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