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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7-06 06:30: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公路、航海、交通会计学会,广西道路运输协会、广西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行业协会、广西交通建设监理行业协会、广西综合交通大数据研究院

  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投资规模1711.16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质量兴桂经费补助300万元、单位自筹866.16万元、工程配套545.00万元。经费补助来源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二、请各标准化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交通运输地方标准项目管理的通知》(桂交标委〔2015〕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交通运输地方标准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桂交标委〔2015〕27号)要求,尽快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大纲评审、标准编制等各项工作。

  三、项目承担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如要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化项目编制工作,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后确定。

  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项目经费的使用年限一般为两年(从计划下达当年算起),2021年安排厅补助款并全额下拨的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否则自治区财政厅将上收剩余经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开展项目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任务。

  五、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终止或撤销已下达计划的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如确需更改、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必须及时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提交相关材料,经我厅批复同意后方可更改、终止或撤销。同时,终止或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原渠道退回所拨付的补助经费。

  六、项目完成后,所结余的补助经费必须按原渠道退回。

  七、2021年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全部纳入我厅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工作,特别是项目经费要按照预算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按进度使用。

  八、已下达计划的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其计划下达、征求意见以及发布实施等相关信息可登陆我厅门户网站“交通科技与标准化”专栏(网址:http://jtt.gxzf.gov.cn/ztzl/jtkjybzh/)进行查询。

  附件:2021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表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zcfg/gfxwj/t93931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