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5 21:09:40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泊位和11#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6#、9#泊位工程建设5千吨级和10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各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400万吨,使用港口岸线长度474米;11#泊位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470万吨,使用港口岸线长度306米。项目建设后将极大改善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港口基础设施条件,缓解园区内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需求压力,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临港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厅综规处、省港航中心、省湄洲湾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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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gzdt/202106/t20210625_56343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