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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01 01:45: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我厅制定《广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背景。

  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印发实施,提出要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要导向转变,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8)印发实施,要求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建立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和地域范围,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2021年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印发实施,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行业高频异地办事事项,以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为目标,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水平。

  二、《方案》的主要任务目标。

  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广西道路运输企业与公众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平台,着力实现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全程网办”方式,于2021年底前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

  三、《方案》如何落实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

  《方案》要求整体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力争达到“跨省通办”的“全程网办”标准。各市、县交通运输审批部门要以“全程网办”方式办理“道路运输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确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道路运输车辆过户、转籍变更登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营运客车、货车年度审验”等7项道路运输事项与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全区通办”事项。

  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怎么办?

  允许申请人根据就近原则,自行选择区内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办理交通运输“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事项。

  一方面,各地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部门依托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跨省通办”窗口,采取异地窗口网上辅助申请、业务属地部门远程办理的方法,突破政务服务属地化管理限制,实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对“全程网办”事项,窗口工作人员要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辅助申请人开通网上办事帐号,并对照所需办理的事项材料标准要求进行网上办事申请。

  另一方面,对暂时未能“全程网办”的事项,窗口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再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办理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zcfg/zcjd/t90436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