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31 23:59:04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全省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响应,对全市范围内19座纳入整治范围内的跨赣江桥梁及时开展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据排查,存在桥梁标志设置不齐全的有11座,桥梁防碰撞设施未设置或设置不全的有13座,该支队已向桥梁管理单位去函,告知具体隐患问题。并于4月30日印发了《吉安市桥梁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制度(试行)》,要求所属各大队严格按照制度对全市桥梁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
据悉,3月1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吉安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纳入整治范围内的19座跨赣江桥梁包括铁路桥梁5座、高速公路桥梁4座、公路桥梁7座、市政桥梁3座。其中,铁路桥梁、高速公路桥梁由铁路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排查;公路桥梁(国省道桥梁5座,城市桥梁2座)由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负责排查。此外,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和吉水县将赣江支流航道的桥梁也纳入整治范围。
根据方案要求,吉安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下一步将督促全市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所属船舶船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与所属船舶签订船舶防碰撞桥梁安全承诺书,提升船员防范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意识和驾引能力,规范船舶通过桥区水域的驾引行为。(熊瑶 彭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