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9 23:34: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事务中心三措并举做好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为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防范风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事务中心财务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21】196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中心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财务人员积极参加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专题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准则及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指南,提升编制财务报告能力。
二是清查资产,核实账目。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时清查单位的资产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并及时梳理核实与各单位之间往来项目,为编制工作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
三是认真编制、规范核算。在规范严谨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差异表等基础上,认真总结编制做法和经验,做到各报表与决算及账务相对应,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