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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21:35: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以及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同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30日下午报到,8月31日至9月1日培训,9月1日下午离校。

  地点:来宾市委党校报告厅(兴宾区桂中大道848号)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政府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解读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

  (三)政务舆情的危机处置

  (四)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

  (五)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解读

  三、培训人员

  (一)自治区相关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志各1人。

  (二)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政府公报工作同志各1人。

  (三)各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1人、政务公开科长1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培训通知后,帮助将通知转到本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二)请各市(负责汇总本市参训人员名单)、自治区各部门务必将参训确定人员姓名、姓别、手机电话于8月25日传真至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0771—6116956。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娄丹丹、王玉琼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71—6116909、6116910,18177591043。

  (三)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自行打印培训通知,凭通知到来宾市委党校招待所服务总台报到。培训期间,学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食宿费用由培训班统一安排。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培训安全,请参加培训的同志加强个人防护,随身备用口罩,填写好《学员流行病学史调查表、体温登记表》并在培训报道时交由组织员统一收集存档。

  (五)8月30日16:00、18:00、19:30,来宾市委党校安排车辆在来宾北站接站。拟自行前往的学员,请直接到来宾市委党校招待所服务总台报到。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联系人吴宇19978369050;来宾市委党校负责人吴巧17777200559。

  附件:1. 政务公开培训日程安排

        2. 参训单位名单

        3. 政务公开培训报名表

        4. 学员流行病学史调查表、体温登记表

  

  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tzl/jypx/t79195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