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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03-17 05:28:0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体交通人团结一心、英勇奋战,进一步弘扬“两路”精神和新时代精神、英雄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委员会于近期开展了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评选工作。

  在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申报、民主择优的基础上,拟推荐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申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马宇鹏、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王水云、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公路路政执法监察大队骞建军、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贡宝拉格收费所乌云巴特尔、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刘金贵、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马建华同志申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现就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0月16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可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471-6968583 0471-6934585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委员会

  2020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doc/2021/02/01/11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