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7 05:01:5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促进我区水上搜救力量建设,按照《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经我局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申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评审,决定给予我区呼伦贝尔中鹏救援队等社会力量(单位、船舶和个人)搜救奖励,奖励资金共计8万元。我局将切实履行资金发放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转款专用、公开透明原则,保障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海事局2019年度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海事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