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7 04:35: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内交发〔2020〕191号),经旗县、盟市、自治区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审核、监测平台接入审核、企业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审核,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现予以公布(认定结果见附件)。
附件:网络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三批)附件.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