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2月6日部省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厅春运督查组在督导抽查各地道路春运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的部分地区农牧区客运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实等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农牧区客运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全面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出行,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当前全省道路旅客运输统计情况,农牧区客运特别是城乡公交日发班次多、输送旅客量大,城乡公交客运量占客运总量超70%,农牧区客运疫情防控是道路春运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措施须臾不可放松,切实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确保疫情不因春运扩散。要督促辖区农牧区客运企业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落实好车辆每趟次消毒和每4小时1次通风、司乘人员和乘客100%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司乘人员应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在车辆运营途中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剧烈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立即拨打120电话,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农牧区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农村客运车辆进站报班、车辆消毒通风的查验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有力落实。
二、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农牧区客运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参与营运车辆进行“全面体检”,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逾期未检验的客运车辆投入运营。落实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和乘务人员的安全防范责任,强化安全应急培训教育,提升应急操作处置能力;关爱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有效防范非传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驾驶员接打手机、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随车配备手持安检仪,落实中途上车乘客行包安检措施,严禁乘客违规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三、统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春运期间,农牧民群众走亲访友等出行活动较为频繁,特别是春节前后几天将迎来“探亲流”小高峰,对农牧区客运服务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客流变化,科学优化运输组织和运力保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运输服务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要落实好便利老年人出行相关政策要求,保留使用现金、纸质票据乘车方式,汽车客运站要设置无“健康码”通道或者“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方式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登记查验健康信息,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出行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
四、全力做好春运检查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坚持“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农牧区客运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要进一步审核新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严禁“人车证”不相符、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参与运营,引导农牧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出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牧区客运车辆乘客违规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农村客运车辆的暗访检查力度,保障车辆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强化对农牧区客运市场的监督执法,加强与公安部门等的协作,严厉查处非法营运、客车超员超速运输等运营行为。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tzgg/zfxxgk/zfxxgkml/zcfg/bmwj/2021-02-23-135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