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6 21:02:31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作者:佚名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和深化上海交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管理体制下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要求,根据《上海市统计条例》、《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委对《公共汽电车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2020年度)》进行了适当修订,并经上海市统计局沪统审字〔2020〕20号复函同意。现将修订后《上海市公共汽电车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2023年度)》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上海市公共汽电车
业统计调查的函》(沪统审字〔2020〕20号)
2.《上海市公共汽电车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
2023年度)》
二○二一年一月五日
原文链接:http://jtw.sh.gov.cn/zxzfxx/20210207/3cbfc76f38024f7489b714d4a95c02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