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6 19:10:03
来源: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你好,你反映的出租车绕路收费情况,经核实已立案处罚,并将该驾驶员列入不适岗名单。请问您对处理结果满意吗?”
“你们的处罚意见已收到,多收的费用也已退还,办事员态度也很诚恳,谢谢!”
2月24日,莆田市交通运输局信访经办人员对信访群众进行回访,得到当事人的满意答复,至此这个跨越两地市的信访件顺利办结。
此前,王先生投诉12345,称其乘坐闽BT7**7出租车从仙游动车站出发到泉州市泉港区下炉村,司机未按要求走国道324,而是绕道泉港生活区,导致行程多出21公里,多收费用20多元。由于该乘车路线途经莆田市仙游县和泉州市泉港区两个地市辖区,而闽BT7**7出租车的车籍地又属于莆田市荔城区,经多方协商,由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办理该案件。
今年起,为有效提高车辆跨地市违法行为办理时效,莆田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投诉办理流程,落实跟踪督办机制,第一时间核实信访事项,对于违法事项发生在外地市而无法确定办理单位的,由市交通运输局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指定辖区办理,并将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信访件办理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经核实,闽BT7**7出租车驾驶员郑某某确实存在违规带客绕路乱收费且态度恶劣等问题,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该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出租车公司退还多收费用并解聘该驾驶员,将其列入不适岗人员名单,三年内不得在莆田从事巡游出租汽车营运,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