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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08 18:17:33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修订背景

    2022年1月,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26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资质审批后资质条件及从业行为监管,细化资质申请要求,对《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二、修订过程

    《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专家对技术设备配置进行了细化。先后2次向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履行了合法合规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程序,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修订内容

    新《实施细则》包括正文26条和2个附件。与原《实施细则》相比,正文修改10条,保留16条,删减2条;附件1删减1条11款,新增附件2《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技术设备配置表》。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调整受理范围。修订原《实施细则》第七条,明确申请人应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应用电子证书。删除原《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修订第二十五条,全面推行电子证照。

    (三)加大监管力度。修订原《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虚假申请、逾期未整改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

    (四)强化信用管理。修订原《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明确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考核。

    (五)补充设备条件。新增附件2《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技术设备配置表》,结合省内养护工程实际,合理细化技术设备配置。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zcjd/202511281644401174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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