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03 21:00:25
来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西安人事考试网2025年10月27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9:00-12:00。
(二)地点:西安市交通职业培训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交叉路口凯瑞大厦B座裙楼二楼)。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2:00前。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须由本人持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分以下情况提供: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外留学毕业生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前登录学信网官网、APP或小程序,国外留学毕业生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前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或“微留服小程序”等官方服务平台,注册并绑定本人信息,复审现场交工作人员查验。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如下:
1.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计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当年招录时,报考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凡隐瞒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等身份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六)除第(五)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2025年以来档案托管部门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文件)仅需一份,请提前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凡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计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后续安排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29-86787352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