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09 23:52:19
来源:新疆兵团交通运输局
作者:佚名
日前,兵团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兵团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兵交规〔2025〕2号,以下简称《细则》)。自2025年9月19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由于《办法》未对部分条款进行详细说明,需通过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结合兵团实际,兵团交通运输局制定了《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兵师两级交通运输局对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同时明确了农村公路质量检测工作,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二)明确不同资质等级的审批部门及具备的条件,细化了资质申请流程,提出兵团交通运输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可委托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组织开展专家技术评审工作;
(三)规定了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条件和流程,明确了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方试验检测委托,提出距离质量检测机构母体50公里以内的项目,可利用母体设立工地试验室,不同项目之间距离50公里以内的,施工或监理工地试验室可以共用检测场所和设备,均须各自确定满足试验需求的检测人员;
(四)明确了信用评价的周期、参评机构、评价方式及流程,规定了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必须按时参加信用评价,工地试验室从业3个月以上须参加本年度的信用评价;
(五)明确了兵团及师市交通运输局应当对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重点项目的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地试验室进行定期检查。
相关链接:兵团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