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9 21:47:4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期,我厅组织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有关要求,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各抽取3名专家对2家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凡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
联系人:杨立士 范宇昊
联系电话:0471-6969040 0471-655040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邮编:010050
附件:2025年第五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技术评审结果.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