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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PPP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辽交财审发〔2025〕14号)

时间:2025-09-29 20:42:15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中铁建投辽高建设〔2025〕6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主体

    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收费站设置

    本项目共设置9处收费站和1处主线收费站,分别为:热水汤站、凌源东站、六官站、喀左站、十二德堡站、雷家店站、大屯站、葛家站、范家站、绥中港站(主线收费站)。

    三、收费期限

    本项目收费期限为25年,自通车试运营之日起。如后续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五、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1.执行国家出台的通行费减免政策。

    2.执行我省出台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六、其他有关事项

    1.你公司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在收费站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站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2.你公司收取车辆通行费时,应当向收费公路使用者开具纸质或者电子收费票据。

    3.ETC车辆按照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和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合计应收金额,在出口混合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bmwj/202509281538545159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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