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9 21:11: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办理依据
三、事项分类
第二部分 办理流程
一、办理机构
二、办理方式
三、办理时限
第三部分 许可事项材料清单
一、新申请
二、变更
三、延续
四、注销
五、补办
第四部分 备案事项材料清单
一、备案
(一)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
(二)港口理货业务
二、变更
三、终止经营
四、遗失不补
第五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1:业务办理委托书
附件2: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
附件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
附件4:主要管理人员名录
主要作业人员名录
附件5:港口经营管理制度一览表(表1)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览表(表2)
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表3)
附件6:应急设施设备一览表
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件7:特种设备一览表
附件8:普通货物码头泊位一览表
附件9: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
附件10:港口普通货物作业仓库一览表
附件11:港口普通货物储罐一览表
附件12:港口普通货物作业堆场一览表
附件13: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
附件14:港口普通货物作业过驳锚地一览表
附件15:港口普通货物作业浮筒一览表
附件16:港作船舶一览表
附件17:客运码头泊位一览表
附件18:港口客运站一览表
附件19:侯船和上下船设施一览表
附件20: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及反恐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件21:救生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件22:待渡停车场一览表
附件23: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
备案登记表
附件24:主要从业人员名录
附件25:供电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件26:围油栏一览表
附件27:供水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件28:作业车辆一览表
附件29:港口设施设备、机械一览表
附件30:主要维修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件31:港口理货业务备案表
附件32:理货公司人员名单及情况汇总表
附件33:理货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汇总表
第一部分 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广西北部湾港港口经营政务服务的申请与办理,包括港口经营许可和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事项分类
(一)港口经营许可
1.新申请
(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区分普货、危货)
(2)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3)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货物滚装)、仓储、港区内驳运(区分普货、危货)
(4)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2.变更
(1)变更公司名称
(2)变更法定代表人
(3)变更办公地址
(4)变更经营地域
(5)变更危险货物作业货种
3.延续
4.注销
5.遗失补办
(二)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1.首次备案
(1)船舶港口服务:
①为船舶提供岸电服务
②为船舶提供燃料供应服务
③为船舶提供物料供应服务
④为船舶提供生活品(含淡水)供应服务
⑤为船舶提供水上船员接送服务
⑥为船舶提供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服务
⑦为船舶提供围油栏供应服务
(2)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
①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
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
(3)港口理货业务
2.变更
(1)变更经营人名称
(2)变更固定经营场所
(3)变更法定代表人
(4)变更经营范围
3.终止经营
4.遗失补办
第二部分 办理流程
一、办理机构
(一)受理机构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怡滨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22窗口。
2.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沿海各分局便民服务点: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地址为广西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辅道(中环花园对面),联系方式0770-2820600;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地址为广西钦州市钦州港融和大街20号,联系方式0777-3888162;
(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地址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14号,联系方式0779-3922266。
(二)许可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提前将材料扫描备用,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wfw.gxzf.gov.cn/),注册账号,选择相应的业务模块进行办理。
(二)线下办理
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盖章版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怡滨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22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
三、办结时限
(一)港口经营许可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二)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形式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第三部分 许可材料清单
一、新申请
(一)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普货)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使用港口岸线的,提供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使用港口岸线以外水域进行装卸作业的,提供海事管理机构同意设置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6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材料及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主要作业人员名录(附件4)、相关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上岗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9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1 | 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2 | 普通货物码头泊位一览表(附件8);港口普通货物作业过驳锚地一览表(附件14);港口普通货物作业浮筒一览表(附件15);应急设备设施一览表、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6)、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申请经营业务选填 |
13 | 租用他人码头、设备从事港口经营的,提交与港口设施、设备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5 | 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总平面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二)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危货)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附件3)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使用港口岸线的,提供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使用港口岸线以外水域进行装卸作业的,提供海事管理机构同意设置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6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材料及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主要作业人员名录(附件4)、相关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上岗资格证书;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名录及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9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1 | 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2 | 应急设施设备一览表、安全设施一览表(附件6);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申请经营业务选填 |
13 | 租用他人港口设施、设备从事港口经营的,从事港口经营的,提交与港口设施、设备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5 | 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6 | 防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7 | 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总平面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三)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使用港口岸线的,提供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6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含客运码头和客运站)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材料及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主要作业人员名录(附件4)、相关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上岗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含客运服务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等)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1 | 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2 | 客运码头泊位一览表(附件17);应急设备设施一览表、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6);候船和上下船设施一览表(附件19);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及反恐防范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20);救生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21)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3 | 租用他人港口设施、设备从事港口经营的,提交与港口设施、设备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5 | 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客运码头及客运站的总平面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四)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货物滚装)、仓储、港区内驳运(普货)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6 |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材料及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7 |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主要作业人员名录(附件4)、相关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上岗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8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1 | 应急设备设施一览表、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6);港口普通货物作业仓库(附件10);港口普通货物作业堆场一览表(附件12);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附件9);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附件13) 从事货物滚装服务的应补充提供:待渡停车场一览表(附件22)、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及反恐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20)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申请经营业务选填 |
12 | 租用他人港口设施、设备从事港口经营的,提交与港口设施、设备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3 | 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设备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普通货物储罐一览表(附11)及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5 | 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总平面布置图(含普通货物罐区、仓库、堆场、滚装码头、车辆待渡场)总平面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申请经营业务提供 |
16 | 港内驳运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租赁船舶从事港内驳运经营的)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备注:从事货物滚装服务申请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安全检查设备等材料应符合《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要求。
(五)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区内驳运(危货)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附件3)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6 |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材料及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7 |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主要作业人员名录(附件4)、相关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上岗资格证书;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名录及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8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11 | 应急设备设施一览表、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6);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附件9);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附件13)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2 | 租用他人港口设施、设备从事港口经营的,提交与港口设施、设备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3 | 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设备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危险货物储罐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5 | 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危险货物罐区、仓库、堆场总平面布置图、危险货物管线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6 | 港内驳运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租赁船舶从事港内驳运经营的)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7 | 防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8 | 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9 | 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20 | 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1 | 设计符合性论证报告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注:1.新、改、扩建港口设施申请危险货物作业的,需提供第1-18项;
2.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申请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资质,无需提供11项。
(六)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材料及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6 |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主要作业人员名录(附件4)、相关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上岗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港作船舶一览表(附件16);至少2艘自有沿海拖轮的证明文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最低配员证书),另租用他人拖轮从事经营的,补充提交与港作船舶权属人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或光船租赁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0 |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规定要求,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且在申请经营的港口从事拖轮服务满1年以上;提供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1 | 有满足拖轮停靠的自有泊位或者租用泊位(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二、变更
(一)变更公司名称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申请人关于股权、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未变更的承诺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股东决议或者相关文件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人自备 | |
4 | 如涉及危险货物经营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培训证明)及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安全应急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 | |
5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注: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取得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培训证明)及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的,应作出6个月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承诺,逾期未取得,按法律法规处理。
(三)变更办公地址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变更后的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四)变更经营地域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减少经营地域的相关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注:本清单只适用于部分减少经营地域的情形,如增加经营地域,按照新增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五)变更危险货物作业货种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2)、《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附件3)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5 | 与港口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附件5)及具体内容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6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7 | 应急设备设施一览表、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6);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附件9);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附件13)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申请经营业务选填 |
8 | 租用他人港口设施、设备从事港口经营的,提交与港口设施、设备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危险货物储罐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1 | 危险货物罐区、仓库、堆场总平面布置图、危险货物管线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2 | 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3 | 防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现状安全评价报告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5 | 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6 | 设计符合性说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7 | 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8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注:1.本清单只适用于危险货物经营人改、扩建及利用现有港口设施增加、改变危险货物作业货种的情形;
2.如仅减少危险货物作业货种,只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
3.现有设施满足港口作业要求的,需提供第1-16项。
三、延续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重新提交该公司经营业务种类的一整套材料。 | ||||
2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注:1.普通货物、客运、拖轮经营的,需提交经专家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重新备案证明;
2.涉及危险货物经营的,需提交经专家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现状安全评价报告重新备案证明。
四、注销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原《港口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五、遗失补办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经营许可业务申请书》、《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市级以上官方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第四部分 备案材料清单
一、备案
(一)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登记表》(附件23)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经营管理机构组成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固定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6 | 主要从业人员名录(附件24)、上岗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7 | 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为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的,提供主要供电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25)及检测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为船舶提供燃料、物料、生活品供应、水上船员接送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服务的,提交港作船舶一览表(附件16)或作业车辆一览表(附件28)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为船舶提供围油栏服务的,提交围油栏一览表(附件26)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1 | 为船舶提供生活品(淡水)供应的,提交供水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27)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2 | 从事港口设施设备、港口机械租赁服务的,提交港口设施设备、机械一览表(附件29),如涉及特种设备,提供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3 | 从事港口机械维修服务的,提交主要维修设施设备一览表(附件30)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4 | 与供应服务内容相适应的供应船舶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车辆行驶证,如涉及特种设备,提供特种设备一览表(附件7)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15 | 租用他人港作船舶(供水船、物料供应船、供油船、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船、交通船等)经营的,提交与港作船舶权属人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登记证书;租用他人车辆经营的,提交与车辆权属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6 | 使用港作船舶维修的,应当提交港作船舶靠泊协议、港作船舶的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非自有船舶还应提交相关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证书或者与船舶经营人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船舶期租合同 | 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注:第1-7项为基础材料,第8-15项根据实际从事的备案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二)港口理货业务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港口理货业务备案表》(附件31)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4 | 经营管理机构组成及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管理人员、理货人员清单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6 | 提交反映理货信息系统具备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进行数据传输能力的文件和技术装备清单 | ||||
7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负责安全生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 |
9 | 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二、变更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登记表》(附件23)、《港口理货业务备案表》(附件31)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申请备案类型填写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变更经营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固定经营场所的,需提交变更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4 | 变更固定经营场所的,提供新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变更业务范围的,按各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6 | 原备案登记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三、终止经营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登记表》(附件23)、《港口理货业务备案表》(附件31)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申请备案类型填写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业务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3 | 原备案登记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四、遗失补办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备注 |
1 | 重新提交该公司备案业务种类的一整套材料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第五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1
业务办理委托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兹委托 同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到贵单位办理 (事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公司(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致)
负责人:张某(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07××-×××××××
申请日期:××××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填写必须清晰、完整。要求签字盖章处,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手写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身份证号:申请人是企业的,填写营业执照编号;申请人是个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三、企业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注明的类型填写。
四、按本次申请,按事项种类分别勾选上下两栏,在“□”内打“√”。申请变更业务的,应同时勾选具体变更事项。
五、经营地域:有码头(泊位、锚地、浮筒)的,填写XX港XX港域XX港区XX作业区(XX泊位、锚地、浮筒);无码头(泊位)的,填写港口作业场所名称,如:XX港XX港域XX港区XX作业区XX堆场 / XX 罐区等。(可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调整)
六、申请内容说明:填写本次申请的相关具体内容。如:变更人员姓名、地址、公司名、证照有效期等。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表
港口经营人 | ××公司(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致)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人 基本 情况 | 企业经济类型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办公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 业务 | £新增 | £为船舶提供码头(○普货 ○危货) £为船舶提供过驳锚地(○普货 ○危货) £为船舶提供浮筒(○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货物滚装)(○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仓储(○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港区内驳运(○普货 ○危货) £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为船舶提供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顶推、拖带等服务 | |||
£变更 | £变更办公地址 £变更(○减少 ○增加)经营地域 £变更危(○减少 ○增加)险货物作业货种 £变更公司名称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延续 | £为船舶提供码头(○普货 ○危货) £为船舶提供过驳锚地(○普货 ○危货) £为船舶提供浮筒(○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货物滚装)(○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仓储(○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港区内驳运(○普货 ○危货) £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为船舶提供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顶推、拖带等服务 | ||||
£注销 | £为船舶提供码头(○普货 ○危货) £为船舶提供过驳锚地(○普货 ○危货) £为船舶提供浮筒(○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货物滚装)(○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仓储(○普货 ○危货) £从事货物港区内驳运(○普货 ○危货) £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为船舶提供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顶推、拖带等服务 | ||||
经营地域 | 详见填写说明 | ||||
申请 事项 说明 | 新增:新增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危险货物等内容;例:我公司现有项目(……泊位、……堆场、……仓库、……储罐,……装车台),申请办理(…………),本项目不涉及/涉及危险货物。 变更:具体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后的情况; 延续: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旧营业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是2022年11月15日,现申请新营业许可证,申请新证有效期限为3年(2022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注意:新证起始日期是旧证截止日期后一天; 注销:因XXXX的原因,申请注销; 遗失补办: 遗失件的具体情况、遗失声明发布情况。 | ||||
根据《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供材料,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公司(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致)
负责人: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07××-×××××××
申请日期:××××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
填 表 说 明
1.作业方式:船—管道,船—管道—储罐,船—车,船—车—堆场,管道—船,储罐—管道—船,车—船,堆场—车—船,船—船,集装箱拆拼箱等;
2.港口经营许可证栏初次申请不填,延续申请时填;
3.作业附证栏初次申请不填,延续申请时填;
4.每个作业场所列明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并提供证明材料;
6.表格行数不够可再插入行。
7.申请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表格填写完成后,要求签字盖章处,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手写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申请表
申请人 | 申请日期 | |||||||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作业场所(列明泊位、储罐、堆场、仓库编号) | ××泊位(××吨级)、××储罐(××立方米)、××堆场(××平方米) | |||||||
作业范围(详细列出危货品种) | ××泊位:危货品种(UN号) ××储罐: ××堆场: ××仓库: ××装车台: | |||||||
作业方式 | ||||||||
申请事项说明 | 说明本次申办业务内容。 | |||||||
根据《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供材料,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编号 |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附表
危险货物码头泊位情况 | ||||||||||||||||||||||||||||||||||||
码头或泊位名称 | 所在港区、作业区 | 结构 形式 | 泊位 长度 (米) | 前沿水深(米) | 靠泊能力 (吨级) | 设计年 通过能力(万吨) | 泊位 等级 (吨级) | 竣工验收日期 | 作业 附证 编号 | |||||||||||||||||||||||||||
设计 | 实际 | 设计 | 核查 | |||||||||||||||||||||||||||||||||
危险货物储罐情况 | ||||||||||||||||||||||||||||||||||||
序号 | 储罐编号 | 所在港区、作业区 | 储罐形式 (分拱顶、内浮顶、外浮顶、球罐) | 储罐材质 | 储罐罐容(m3) | 储存危险货物品种 | 作业附证 编号 | |||||||||||||||||||||||||||||
正确 运输 名称 | 联合国 编号 | 类别 | ||||||||||||||||||||||||||||||||||
危险货物仓库、堆场的情况 | ||||||||||||||||||||||||||||||||||||
序号 | 堆场编号 | 所在港区、作业区 | 仓库、堆场 面积 | 核定最大 储存量 | 储存危险货物品种 | 作业附证 编号 | ||||||||||||||||||||||||||||||
正确 运输 名称 | 联合国 编号 | 类别 | ||||||||||||||||||||||||||||||||||
危险货物装车台情况 | ||||||||||||||||||||||||||||||||||||
序号 | 装车台编号 | 所在港区、作业区 | 装卸车线 数量 | 装卸危险货物品种 | 作业附证编号 | |||||||||||||||||||||||||||||||
正确运输名称 | 联合国编号 | 类别 | ||||||||||||||||||||||||||||||||||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道情况 | ||||||||||||||||||||||||||||||||||||
序号 | 管道 编号 | 管道 材质 | 敷设 方式 | 管道长度(m3) | 管道起止点 | 输送介质 | 管道级别 | 管道规格 (外径×壁厚mm) | 下次检验日期 | |||||||||||||||||||||||||||
危险货物作业过驳锚地、浮筒 | ||||||||||||||||||||||||||||||||||||
序号 | 锚地(浮筒)名称 | 锚地水深 (米) | 锚地面积 (万㎡) | 系船浮筒 个数 | 锚泊能力 | 作业危险 货物品名 | 备注 | |||||||||||||||||||||||||||||
吨级 | 锚位个数 | |||||||||||||||||||||||||||||||||||
附件4
主要管理人员名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岗位 | 学历 | 居民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 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证书有效期 | 联系方式 |
注:1.主要从业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证书名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统计资格证、会计资格证、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等。
主要作业人员名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岗位 | 学历 | 居民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 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证书有效期 |
注:1.主要作业人员指按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2.证书名称包括: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附件5
港口经营管理制度一览表(表1)
序号 | 港口经营管理制度名称 |
人事方面管理制度 | |
财务方面管理制度 | |
行政方面管理制度 | |
运营方面管理制度 | |
注:港口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财务、行政、运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填写表格时应根据实际列出具体制度名称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览表(表2)
序号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名称 | 具体制度名称 |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安全例会制度 | ||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 ||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 ||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 ||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 ||
四新管理制度(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 | ||
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 ||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 ||
应急值班制度(现场带班制度) | ||
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 ||
船岸检查表制度 | ||
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制度 | ||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档案管理制度 |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
注:1.从事港口拖轮经营的,应补充提供防污染管理制度;
2.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表3 )
序号 | 安全操作规程名称 | 具体制度名称 |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 ||
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 | ||
装卸船作业操作规程 | ||
水上过驳作业操作规程 | ||
车船直取作业操作规程 | ||
堆场作业操作规程 | ||
装卸车作业操作规程 | ||
滚装作业操作规程 | ||
车辆固定、绑扎操作规程 | ||
停送电作业操作规程 | ||
高压倒闸作业操作规程 | ||
装卸设备操作规程 | ||
场地运输设备操规程 | ||
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 ||
地磅等计量设备操作规程 | ||
储罐收付料操作规程 | ||
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操作规程 | ||
扫线、清洗作业规程 | ||
附件6
应急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应急设施设备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位置 |
注:1.本表可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填写。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强制检测的应急设施设备,应当逐一列出。
安全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安全设施设备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位置 |
注:1.本表可参考《安全设施验收报告》或《安全评价报告》填写。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强制检测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当逐一列出。
附件7
特种设备一览表
序号 | 特种设备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证书编号 | 登记机关 | 发证日期 |
注:特种设备包括港口装卸起重机械、压力管道、锅炉等,具体参照《特种设备目录》。
附件8
普通货物码头泊位一览表
序号 | 泊位名称 | 所在港区 (作业区) | 权属 | 结构 型式 | 主要 用途 | 泊位 长度(m) | 前沿水深 (-m) | 靠泊能力 (吨级) | 设计年 通过能力 (万t/TEU) | 竣工 验收 日期 | 备注 | ||
设计 | 实际 | 设计 | 核查 | ||||||||||
备注 |
注:1.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2.结构型式:填写直立式码头(分重力式码头、高桩码头、其他码头)、浮码头、单点(多点)系泊、过驳装卸平台、其他结构型式码头。
3.主要用途:填写集装箱泊位、滚装泊位、通用件杂货泊位、多用途泊位、其他泊位等。
附件9
泊位前沿装卸机械一览表
序号 | 泊位名称 | 装卸机械类别 | 型号或规格 | 负荷能力 | 数量(台) | 备注 |
注:1.多个泊位共用一台装卸机械时,在“备注”栏中注明该装卸机械的其他共用泊位名称。
2.装卸机械类别:填写带有动力的起重机械、输送机械、专用机械名称。
3.负荷能力:数量单位填写吨、吨/小时、立方米/小时或其他相应的单位。
附件10
港口普通货物作业仓库一览表
序号 | 仓库名称 | 权属 | 仓库面积/容积 (m2/m3) | 竣工验收 日期 | 作业方式 | 作业对应的 泊位名称 | 备注 |
注:1.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2.作业对应的泊位有多个的,应当一一列出。
附件11
港口普通货物储罐一览表
序号 | 储罐编号 | 所在港区、作业区 | 储罐罐容(m3) | 竣工验收日期 | 储存货种 | 备注 |
注:1.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2.作业对应的泊位有多个的,应当一一列出。
附件12
港口普通货物作业堆场一览表
序号 | 堆场名称 | 权属 | 堆场类型 | 堆场面积 (m2) | 堆存能力 (t/TEU) | 竣工验收 日期 | 作业方式 | 对应作业 泊位名称 | 备注 |
注:1.码头后方陆域干线道路包围的数个堆场可填1张表。
2.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3.堆场类型:填写件杂货堆场、煤炭堆场、矿石堆场、集装箱堆场、其他堆场等类别。
4.作业对应泊位有多个的,应当一一列出。
附件13
港口库场装卸机械、水平运输机械一览表
项目 | 权属 | 机械类别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台、辆) | 备注 |
库场生产用 装卸机械 | |||||
生产用 水平运输机械 | |||||
注:1.库场生产用装卸机械的机械类别:填写库场上用于货物装卸的起重机械、搬运机械、输送机械、专用机械的名称;
2.生产用水平运输机械的机械类别:填写在库场、码头或者库场与码头之间用于货物水平运输的机械名称。
3.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附件14
港口普通货物作业过驳锚地一览表
序号 | 锚地名称 | 锚地水深(米) | 锚地面积 (万平方米) | 锚泊能力 | 备注 | |
吨级 | 锚位个数 | |||||
注:1.锚地水深=设计最低潮位-设计底高程。
附件15
港口普通货物作业浮筒一览表
序号 | 浮筒名称 | 系泊吨级 | 系船浮筒个数 | 备注 |
注:系泊吨级根据设计批复文件确定。
附件16
港作船舶一览表
序号 | 船舶名称 | 船舶类型 | 权属 | 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 登记总吨 (吨) | 主机功率 (千瓦) | 备注 |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
注:1.船舶类型包括拖轮、驳船、供水船、物料供应船、交通船、供油船、船舶污染物接收船、围油栏作业船、其他港作船舶等。
2.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附件17
客运码头泊位一览表
序号 | 泊位名称 | 所在港区 (作业区) | 权属 | 结构 型式 | 主要 用途 | 泊位 长度(m) | 前沿水深 (-m) | 靠泊能力 (吨级) | 设计年旅客吞吐能力(万人) | 竣工 验收 日期 | 备注 | ||
设计 | 实际 | 设计 | 核查 | ||||||||||
备注 |
注:1.有多个泊位的可填写一张表。
2.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3.结构型式:填写直立式码头(分重力式码头、高桩码头、其他码头)、浮码头、单点(多点)系泊、过驳装卸平台、其他结构型式码头。
4.主要用途:填写客运泊位、客滚泊位。
5.竣工验收日期: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填写技术检测评估或综合评估日期,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18
港口客运站一览表
序号 | 客运站名称 | 所在港区 | 候船室面积 (平方米) | 竣工验收日期 | 设计年旅客吞吐 能力(万人) | 备注 |
注:竣工验收日期根据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填写,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填写技术检测评估或综合评估日期日期,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19
侯船和上下船设施一览表
序号 | 设施名称 | 负荷能力 | 数量 | 对应作业泊位名称 | 备注 |
注:申请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的申请人填写本表。
附件20
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及反恐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注:1.安全检查设施设备指对搭乘客运船舶的旅客、车辆及车内货物、行李、物品等进行安全查验使用的设备,如安检机、金属探测仪等。
附件21
救生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注:申请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的申请人填写本表。
附件22
待渡停车场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面积(m2) | 备注 |
注:申请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的申请人填写本表。
附件23
备案号:广西港服备(北/钦/防)2025 0××号
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
备案登记表
登记人 基本情况 | 经营人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固定经营场所 | 经营地域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项目分类 | £首次备案 £变更 £终止经营、£遗失补办 | |||
登记 经营 业务 | 船舶港口服务 | £为船舶提供岸电服务 £为船舶提供燃料供应服务 (£提供岸—船油料供应服务 £提供船—船油料供应服务) £为船舶提供物料供应服务 £生活品(含淡水)供应服务 £为船舶提供水上船员接送服务 £为船舶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为船舶提供围油栏供应服务 | ||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 |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服务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服务 | |||
申请内容说明 |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申请内容 (1)新增:新增的具体情况 (2)变更:具体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后的情况; (3)注销:原备案号为:××,登记经营业务为××,因××的原因,申请注销备案;
谨以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公司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港口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4
主要从业人员名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岗位 | 学历 | 居民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 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证书有效期 |
注:1.主要从业人员名录表填写范围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财会统计人员,以及按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
2.主要从业人员证书名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统计资格证、会计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附件25
供电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额定容量 | 额定输出电压、频率 | 供电范围 | 备注 |
注:
附件26
围油栏一览表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存放位置 | 备注 |
注:数量的单位为米、节或其他相应的单位。
附件27
供水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注:供水设施设备包括上水栓、软管等。
附件28
作业车辆一览表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 | 权属 | 行驶证有效期 | 备注 |
注:1.车辆类型根据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填写。
2.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附件29
港口设施设备、机械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权属 | 类型 | 备注 |
注:1.权属:填写自有、租赁。
2.设施类型填写:港口设施设备、港口机械。(用于港口经营的固定设施属于港口设施设备,如码头、仓库、堆场、储罐等;配套用于港口经营的可移动机械设施属于港口机械,如拖车、叉车、轮胎式起吊机等)。
3.如属于特种设备,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30
主要维修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注:
附件31
备案编号:广西港理备(钦北防)20250××号
港口理货业务备案表
公司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固定经营场所 | |||||
经营地域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手机 | |||
联系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手机 | |||
备案类型 | □首次备案 □变更备案 □终止备案 □遗失不补 | ||||
备案事项 说明 | (1)首次备案:新增的具体情况 (2)变更:具体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后的情况 (3)注销:原备案号为:××,,因××的原因,申请注销备案 | ||||
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如下声明:
本表填写内容真实无误,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兼营港口货物装卸和仓储经营业务。若违反承诺或者做出不实承诺的,本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请在相应选项前打√;
2.请如实填写附表1-4相关内容,并盖章;
3.备案编号由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编填,编号规则:广西港理备+年份+XXX号(按序号排列)。如:广西港理备2022001号。
附件32
序号 | 人员类别 | 部门 | 姓名 | 职务岗位 | 备注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
2 | |||||
3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4 | |||||
5 | |||||
6 | 理货人员 | ||||
7 | |||||
8 | |||||
9 | |||||
10 |
理货公司人员名单及情况汇总表
附件33
理货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汇总表
序号 | 管理制度名称 | 编制日期 | 编制单位 | 备注 |
1 | 公司章程 | |||
2 | 备货理货管理制度 | |||
3 | 理货员管理制度 | |||
4 | 安全管理制度 | |||
5 | ||||
6 | ||||
7 | ||||
8 |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