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9 21:19: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建立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海船检函〔2023〕171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经摸排统计,现将拟进行渔船检验证书注销的“中国渔政45284”等5039艘“检验证书超期或异常”渔船(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
请各有关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核实船舶信息并相互转达提醒。如对渔船检验证书注销工作持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向我厅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厅将在船舶检验管理系统中进行统一注销处理。
反馈电话:0771-2115352,邮箱:gxghcjc@gxjtyst.cn。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检验证书超期或异常”渔业船舶名录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