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交通运输民声网

当前所在: >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浙江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确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5-09-29 20:08:38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县(市、区)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初审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专家综合评选。

  经评选,浙江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571-87805019。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路4号。

  附件:浙江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名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27日

  附件:浙江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5/3/27/art_1229248360_54843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