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9 19:11:50
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沿海港口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每年安排固定额度,在资金额度内按照有关标准统筹用于为我省港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的相关企业资金奖补。市港航管理部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补贴资金由省级每年安排7000万元,用于运输航线补助、海铁联运补助、内陆港补助、航运企业落户奖励、新增营运船舶运力奖励、岸电使用补助、试点示范奖励。调动各港航企业运营积极性,推动全省港口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负责安排省级年度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拨付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向省财政厅出具审核意见及资金分配方案,督导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我部门严格按照《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10号)文件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认真填写自评表和撰写自评报告,并根据评价结果,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提供经验。
(二)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4年,“沿海港口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安排7,000万元,预算执行7,000万元,执行率1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沿海港口发展补助,绩效目标设定为:下达7000万元支持沿海港口高质量发展。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为:港口吞吐量增速明显,集装箱航线不断拓展,内陆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设定情况:内陆港个数增长率≥85%;进行补助的企业数量≥20家;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及时向省财政厅提出复核意见及资金分配方案;在预算控制内完成此项工作。
实际完成情况:均100%完成设定指标。
指标分值设置为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设定情况:进一步带动腹地经济、临港产业发展。
实际完成情况:进一步带动腹地经济、临港产业发展。
指标分值设置为20分,自评得分20分。
(2)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设定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我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服务保障能力。
实际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我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服务保障能力。
指标分值设置为20分,自评得分20分。
3.预算执行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率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000万元,实际支出7,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指标分值设置为10分,自评得分10分。
4.自评总分
本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
5.评价结论
补助政策执行以来,我省沿海港口实现了跨越发展。一是集装箱吞吐量增速明显。2012~2023年,集装箱吞吐量由90万标箱增长至621.2万标箱,年均增速19.1%。二是集装箱航线不断拓展。2011~2023年,全省集装箱航线由17条增至65条,其中内贸航线由11条增至55条,外贸航线由6条增至10条。内贸航线几乎覆盖了所有沿海省份,外贸近洋航线基本覆盖日、韩两国主要港口。三是内陆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内陆港(场站)发展到88个,分布在京、冀、辽、晋、陕、蒙、新、甘、宁、青等省(市、自治区),货源腹地范围不断拓展,海港功能逐步向内陆延伸。2023年,全省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13亿吨,居全国第4位,同比增长6.7%。唐山港吞吐量首次突破8亿吨,稳居世界第2位。泊位通过能力达11.85亿吨、居全国第3位。省市企三级水路运输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开通能源运输“绿色通道”,有力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安全。补助政策有利于促进河北港口转型升级,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和临港产业发展壮大,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依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沿海港口发展补助资金”共有三级指标8项,其中:产出指标5项,包含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共完成5项;效益指标2项,包含社会效益指标1项、经济效益指标1项,共完成2项;预算执行指标1项,共完成1项。绩效目标与资金使用范围密切相关,符合行业正常水平,年度绩效指标设定清晰准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为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可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目标数值与三港年度任务和预算金额匹配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具体补贴目标,促进我省港口、集装箱运输企业发展壮大,强化补助政策对全省港口、河北港口集团的激励、约束和牵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