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5 19:23:07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企业及其所属车辆进行公告,上述证件及其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已处于失效状态,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请逾期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月底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超期后,我委将对公告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
业户名称 | 经营许可证字号 | 所属行政区域 | 初次发证日期 | 行业类别 | 经营范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营运车辆数 | 有效截止日期 |
天津星航物流有限公司 | 120105300577 | 120105 | 2020年11月5日 | 道路货物运输 | 普通货运 | 91120118MA06H9A89Y | 5 |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