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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工作指南》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规范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2022年第42号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旨在进一步明确出租车经营许可所需材料、办事流程以及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

  一是明确了《工作指南》的适用范围。该《工作指南》的适用范围为: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网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申请人办理车辆经营许可手续,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或巡游车运输证。

  二是明确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条件。其中:网约出租汽车车辆许可需满足七座及以下乘用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等4项条件,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许可需满足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等7项条件。

  三是明确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所需材料。网约出租汽车车辆经营申请需提交身份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等5项材料。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申请需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等8项材料。

  四是明确了出租汽车车辆办理审批时限。出租汽车车辆办理审批时限为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

  五是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提出了相关要求。申请人可通过“赣企通”或“江西交通”公众号等渠道线上提交办事申请,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各设区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并核验相关数据,及时办理相关申请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4/12/16/art_33998_5087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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