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 >
交通动态
正文
时间:2024-12-10 15:30:15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航务海事中心印发《关于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我省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要求加强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设备设施的改造检验和配备使用,加强对企业人员、码头工人和船员等水运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治技能,落实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力争在2026年底前,实现全省通航水域内交通海事登记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省海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