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30 01:18:5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改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2月2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办法》共计32条,较原《办法》增加了1条招标人应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除此之外,《办法》删除了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分类和标段划分标准相关内容,不再规定项目标段划分标准,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划分;因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等内容进行修改需发布变更公告的,公告发布时间由不少于20日修改为不少于15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办法》作为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自制定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改,是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对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