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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符合验收条件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县的公示

时间:2024-11-09 01:48:38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验收工作的通知》(闽交运函〔2024〕124号),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10月下旬组织对全省44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县(市、区)验收工作。

  经验收,福清等30个县(市、区)符合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联系,联系人:叶国强,联系电话:0591-870779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tzgg/202411/t20241104_6557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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