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9 02:43:59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期,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10月1日起实施。宁波作为浙江省三个全国通检互认示范点之一,在全国首批启动“通检互认”。
10月10日上午刚上班,中心船检处接到安徽芜湖籍散货船“华盛88”临时检验申请,据了解该船在大连至宁波航程中遭遇剐蹭,停靠在镇海某码头。中心船检处评估该船船舶类型、船龄及事故船舶受损情况,认定符合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要求,决定接受检验申请,并第一时间指派两名验船师登轮检验。验船师现场检查鉴定,该船右舷救生艇受损报废换新,右舷舷梯等部位轻微受损不影响正常使用。
10月10日下午,“华盛88”轮在完成项目整改,验船师审核相关资料后为该轮出具了检验报告,同意该轮恢复适航性能,下午4点左右该轮顺利开航。“华盛88”轮成为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自10月1日全面启动以来首艘在浙江省享受该便利举措的船舶。(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