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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平安工程冠名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10-09 02:51:54

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总工会《关于组织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冀交安〔2023〕272号),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经过市局推荐、条件审查、现场评审,现就2022-2023年度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专家会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7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 李壮

  电话:0311-83035131

  传真:0311-83022213

  电子邮箱:hbjttajc@126.com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 。

  附件

  1.推荐冠名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项目名单.pdf

  2.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总工会《关于组织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冀交安〔2023〕272号).pdf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jcxxgk/tggs/10172549799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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