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0 02:11:07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经研究,我厅决定在省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领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省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领域涉嫌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线索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受理方式:
1.向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反映(24小时热线)。
2.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243856(工作日上班时间);
来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卧龙路199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收,邮编:330036;
电子邮箱:sjtttzjgdw@163.com。
3.向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243577(工作日上班时间);
来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卧龙路1999号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收,邮编:330036。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全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诉讼等活动。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简明扼要、要素齐全,应说清某时某地某单位某人某事件某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