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交通运输民声网

当前所在: >

/

便民服务

/

正文

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船港城”联合督查

时间:2024-07-20 00:37:25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升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综合治理效能和水平,近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攻坚办、海事、住建、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查。

  交通部门精心拟定联合督查计划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积极参与,注重检查实效。此次联合督查分水上组和岸上组,先后督查靖江、泰兴、兴化、姜堰等地,共检查船舶8艘、码头12 家、公共上岸点3家、第三方接收转运处置单位10家,重点检查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单位及公共上岸点运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与属地城镇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衔接与保障、电子联单系统使用与流程闭环管理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接转处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现场督查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反馈督查情况,会商各市(区)“船港城”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以电子联单系统为载体,压紧压实船舶水污染物治理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力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有效闭环和长效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并完善我市不同等级航道实施船舶水污染物分级分类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治理合力,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扎实推动我市船舶水污染物治理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保障和服务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建设。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7/19/art_42014_1130110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