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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执法局开展“水运执法宣传月”活动构建全民护航新格局

时间:2024-07-20 00:34:54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持续加大水运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普法质效,营造依法治航良好环境,促进水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6月我局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水运执法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分层分类分众普法营造全民护航新格局”宣传主题,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航道高频多发案例,分领域、分层级、分受众,精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管理条例》《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五进”方式,即进场所、进机关、进企业、进船间、进网络,重点宣传与航道有关工程、采砂作业、通航安全、航标及其辅助设施、通航建筑物安全运行等五个方面,结合2024年航道行政执法巡航检查计划、开展违法建设涉航工程和航道违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在全省主要通航河流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嫩江沿江市县(区域)广泛开展水运执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水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社会公众、涉航从业人员、涉航工程建设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治航、依法护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重点领域普法成效。

  此次宣传活动,全局共计发放水运法律法规宣传册215本、宣传单1630张,悬挂条幅141幅、布设宣传展板2块、宣讲台7个,开展现场宣讲334人次、现场咨询互动282人次,宣传进场所49次、宣传进机关27次、宣传进企业37次、宣传进船间53次、宣传进网络21次,出动无人机宣传10航次、执法车辆宣传44次、航标艇宣传25艘、执法人员169人次。

  此次活动的开展,用实际行动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了涉水执法人员面向群众普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激发了涉航企业、水运从业人员、涉航审批政府机关、社会公众保护航道畅通的积极性,对打造畅通、有序、平安、高效的水路交通环境有着重大意义。下一步,省局将以“水运执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水运法律法规宣传,巩固宣传效果。同时,倡导广大涉航企业与船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逐步增强全社会依法护航的责任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对水运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构建全民护航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5004/202407/c00_31752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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