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1 01:38:33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7月2日,宁波舟山港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舟山召开,宁波海事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浙江省海港集团、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以及舟山海事局、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资源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建单位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参建单位的情况介绍,查验了项目资料,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与讨论。经审议,与会专家认为本项目已按设计批复完成了各项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宁波舟山港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是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规划的省、市重点项目,也是舟山市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甬舟一体化共谋共建共享共管发展机制的沿海高等级航道工程。
本项目主要在现状航道基础上进行扩建,拓宽约50米,增深约1米。扩建后可满足30万吨级油船和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兼顾40万吨散货船和45万吨减载油船乘潮单向通航要求,大幅提升进出宁波舟山港超大型船舶的通航效率,增强了宁波舟山港在国家原油、铁矿石运输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和竞争力。
当天,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级航道)竣工验收会议也同时召开。
本次竣工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项目进入了正式运行阶段。自项目投入试运行以来,已累计保障鱼山北部煤炭码头靠离泊5万吨级船舶近400艘次、货物吞吐量3200万吨,鱼山南部液体化工码头靠离泊5万吨级船舶200余艘次、货物吞吐量约1200万吨,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的生产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浙江交通质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