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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气象预警第21号

时间:2024-07-11 00:36:47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6-8日我省中东部仍有较强降水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受南方气旋北上影响,预计6日中午到8日白天,我省中东部自南向北将出现较明显降雨过程,中东部部分地方有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雨量:长春南部、四平、辽源、吉林南部、通化、白山、延边西部、长白山保护区为40~80毫米,个别地方可达100毫米左右,最大小时雨强35毫米左右;松原、长春北部、吉林北部、延边东部为20~40毫米;白城东部为5~20毫米,白城西部不足5毫米。

  6日午后到7日白天(强降雨主要集中时段),长春、四平东部、辽源、吉林大部、通化北部、白山北部、延边西部、长白山保护区有大雨,部分地方有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松原、四平西部、通化南部、白山南部、延边东部有中雨,部分地方有大雨;其他地区有小雨。

  7日夜间到8日白天,四平、长春东南部、吉林南部、通化、白山、延边南部、长白山保护区有中雨,其他地区有小雨。

  此次过程强降雨落区与前一轮有所重叠,还需要注意防御城市积水、中小河流域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请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省厅下发的交通运输气象预警(第20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压实防汛责任,落实各类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领域带来的不利影响。一要持续强化路网巡查监测。继续加大公路巡查排查频次和力度,加强边沟、涵洞等排水设施的检查清理,特别是对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防洪泄洪设施进行排查检查,及时疏通淤泥堵塞,加固易受洪水水毁的路段、桥涵、边坡等基础设施,提前分析研判灾害天气和地质灾害对公路设施可能产生的危害,跟踪掌握汛情动态,提高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公路灾毁情况,并设置警示标志,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有效规避风险。二要随时准备进入临战状态,及时启动抢险预案。做到抢险队伍齐装满员,并做好集结准备,抢险机械设备要保证在位率和出动率,抢险物资、油料要保障供应充足,必要时要及时前置应急救援力量、抢险装备和物资,充分做好公路抢通保通各项工作。三要强化道路运输风险管控。道路运输部门要结合汛情雨情预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遇恶劣天气要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不具备运行条件的要果断调整运行安排。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地势低洼车站、过渡段(从车辆段到营运轨行区)、长大区间(两站区间间距较远)等重点区域排水设备设施排洪能力的摸排和整治,并提高水情监测和预警能力。严格落实省“五停”应急处置指引要求,按照停运标准,对“两客一危”、水上船舶、轨道交通等及时落实停运停航措施,做到应停尽停。四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强化信息报送,按时间节点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 坚决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yjgl/yjya/202407/t20240708_893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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