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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06:58:27
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监督检查发现,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在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6月20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作出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