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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舟”联合执法2.0版面世

时间:2024-04-25 22:32:28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4月19日,宁波、舟山两地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四部门共同签署《甬舟两地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四部门跨区域联动联合执法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推进甬舟执法一体化,共同打击宁波、舟山两地间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两地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经宁波、舟山两地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四部门共同协商,决定实施甬、舟两地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四部门跨区域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两地间道路运输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为宁波、舟山两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交通运输保障。

  甬舟两地四家单位围绕维护两地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和道路运输安全稳定两个方面,就各自执法领域和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交流,达成以下三点共识: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建立两地联动联合执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机制,协同做好数据研判和执法协作等工作。二是建立协作机制。适时组织召开协作会议,协调落实联动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建立非法违规营运“黑企业”“黑车辆”“黑服务区”名录库,对涉嫌非法违规经营车辆通行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执法力量布控拦截嫌疑车辆。

  今后,甬舟两地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各部门将根据任务需要,在高速主要出入口及服务区、交通运输枢纽等客源集散地及周边区域、站外组客“黑窝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联动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往返甬舟两地非法违规从事道路客运、危运车辆,以及未落实动态监控相关规定、甬舟高速违法超限运输、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危运车辆闯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两地道路运输环境安全有序。(舟山新区交通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4/24/art_1229304975_59036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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