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6 15:24:29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扬州市广陵区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4/2/art_74661_11208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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