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31 09:36:04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具体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宣少俊,联系电话:0571-87817433。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
2024年3月27日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