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6 20:27:37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交发〔2023〕142号)中《天津市鼓励发展航运业务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港航局已组织完成相关企业申请奖励材料的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了《2023年度天津市鼓励发展航运业务奖励方案》,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港航局反映情况。公示期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张春华;联系电话、传真:022-25709830。
附件: 2023年度天津市鼓励发展航运业务奖励方案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天津市鼓励发展航运业务奖励方案
一、鼓励航运企业落户奖励
序号 | 企业名称 | 奖励金额(万元) |
1 | 天津远华海运有限公司 | 50 |
2 | 天津新洋航运有限公司 | 50 |
3 | 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 | 200 |
4 | 天津国海航运有限公司 | 200 |
小计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