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交通运输民声网

当前所在: >

/

通知公告

/

正文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继续延期的通告

时间:2024-03-24 18:10:59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部令)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目前,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进行升级,质量检测资质相关过渡政策将要出台,为保证我省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提升质量检测资质评审质量,不断优化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延期事项通告如下:

  一、质量检测资质申报工作待部相关政策出台及申报平台完善后启动,原试验检测等级于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二、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质量检测资质延续的,应当提前90个工作日提交延续申请。请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于2024年3月30日前做好资质延续申请准备工作,待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申报,我厅将及时做好试验检测等级换发质量检测资质工作。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2/23/art_77139_111765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