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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延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告

时间:2024-03-10 10:04:25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部令)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目前,试验检测资质相关过渡政策将要出台,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进行升级,为做好资质改革衔接工作,保证我省试验检测机构正常经营,不断优化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现将延长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我省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试验检测机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原等级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试验检测资质延续的,应当提前90个工作日提交延续申请。请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试验检测机构做好资质延续申请准备工作,待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申报。

  三、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新的规定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2024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gsgg/12218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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