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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港口经营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3-10 09:11:55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全市港口经营人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初评结果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

  被评定信用等级的经营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0510-81827824。

  附件:2023年度无锡市港口经营人信用等级初评汇总.xls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3/4/art_74669_11164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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