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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0 09:05:21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对2023年度扬州市广陵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汽车租赁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514-87188660。
附件:广陵区守信激励主体名单.xls
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