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2 13:06:1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普查办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新灾普办〔2023〕13号)工作要求,经交通运输厅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交通运输系统下列单位、个人被确定为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昌吉公路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杨有伟 伊犁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科长
张江鹏 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
祁建强 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
如需反映以上单位、个人德、能、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交通运输厅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寿潇迪,0991-5280716 185099105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