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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关于印发《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和《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3-02 11:27:18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交通专题合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协同治理能力,根据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了《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和《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现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省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后施行。

  附件:1.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

  2.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

  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2024年2月8日

  附件1: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docx

  附件2: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docx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2/26/art_1229114320_2513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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