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2 11:27:18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交通专题合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协同治理能力,根据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了《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和《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现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省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后施行。
附件:1.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
2.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
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2024年2月8日
附件1:长三角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docx
附件2:长三角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指导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