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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等两个项目水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4-02-21 23:21: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项目概况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等两个项目水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YZC202401

  项目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等两个项目水环保监测及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标段

  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1

  环境监测主要服务内容:

  1.按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开展各项目环境监测工作;

  2.定期提交各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季度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编制本项目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主要服务内容:

  1.掌握熟悉项目设计与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

  2.勘查工程现场,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

  3.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重大变动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

  4.签订合同45日内完成设计环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

  5.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成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并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6.按照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并完成归档;

  7.配合甲方完成环境主管部门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工作。

  350100.00


  2标段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

  1.按已批复的水保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按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包括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汇报材料、监测总结报告及相关图件、影像资料等;

  3.协助完成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230800.00


  3标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1

  1.掌握熟悉项目设计与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

  2.勘察工程现场;

  3.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重大变更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

  4.签订合同45日内完成设计水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

  5.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成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水保验收工作,并起草水保验收报告;

  6.配合甲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工作。

  223400.00


  合计

  804300.00


  合同履行期限:

  1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环保验收并填报环保信息平台通过之日止。

  2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水保验收并通过水保报备之日止。 3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水保验收并通过水保报备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3两个公路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均不得参加第1标段的投标,两个公路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均不得参加第2、3标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2 月 21 日至2024年 2月 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递交资料或发送资料至邮箱GZ_yyds@163.com,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2)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直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2.因中国政府采购网竞争性磋商公告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实际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951-6076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方式:罗女士 0951-5958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51-6076538

  

  2024年2 月 21 日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zfxxgk/zfxxgkml/zdlygk/jtjsxmztb/zbgg/202402/t20240221_4462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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